
老高拆除了公厕内的摄像头。
本报讯 老高为了维护公厕财物不被盗窃,同时维护厕所公共卫生,便在自己所开的家电维修部对面的公厕里私自安装了摄像头,紧接着,有人便投诉他侵犯别人隐私权……一时间,此事件成了我市市民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了解到事件的最新进展,老高被北关派出所民警叫去询问情况,社区片警刘警官对老高私自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提出批评:虽然动机是好的,但不合法。老高拆除了公厕里的摄像头,表示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通过与警察同志的交谈,老高明白了自己在公厕这样的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确实不合法,不合法的事情不能做,老高了解后迅速拆了自己安装的摄像头,当着社区干部和派出所警官的面,也表示不再做这样的“傻事情”。但私底下与记者谈起此事,记者还是明显感觉到老高的心里有点郁闷:做好人咋就这么难?自己明明出发点是好的,老百姓也确实得到了好处,起码厕所的东西再也没丢过,自己又没有让国家拿一分钱,自费“抓贼”,咋就最后还得到一个侵犯别人隐私的“罪名”?
昨日下午,记者还从莲湖区公厕办了解到,老高安装摄像头纯属个人行为,尽管出于好的动机,但是其做法未经公厕管理部门的同意。安装者属社会人员,其帮助公厕打扫卫生等行为属义务;此事件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北关派出所已经展开调查。同时,北关街道办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环卫所的公厕巡查员和管理者提出批评,处以200元罚款。分管领导连夜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管理员的教育,提高公厕管理质量,并全面排查辖区公厕,落实长效机制,以防其他问题发生。昨日下午5时,从北关派出所传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老高安装摄像头行为处以100元罚款。